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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严打会计造假商业贿赂 60家事务所逐一"过筛"

出具的山西商业筛审验报告是否使用防伪标识;是否存在恶意压价竞争;是否存在采取强迫、欺诈等方式招揽业务的严打问题……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计贿赂6月份到10月份,造假逐过我省将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家事严厉打击会计造假和商业贿赂等扰乱经济秩序的山西商业筛违法行为,60家会计师事务所将逐一“过筛”。严打

此次检查通过“检查和巡查”的计贿赂方式开展,检查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具的造假逐过鉴证业务报告。由省财政厅组织检查组对近两年新设立、家事新合并和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以及太原辖区内29家、山西商业筛长治辖区内17家、严打晋中辖区内14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点检查。计贿赂

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提供的造假逐过材料包括:事务所基本情况的书面介绍;事务所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事务所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情况表;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册;事务所内部会计资料;业务报告清单以及业务报备表。家事

○链接

检查主要涉及13项内容

1、变更事项是否及时向省财政厅提供相关材料备案,并取得备案回执;

2、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如何,重点关注:事务所是否设立股东会或建立合伙人会议制度,是否制定章程或协议并明确主任会计师或合伙人责任权利,是否按新准则修订内部业务操作规程、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及复核等情况;

3、出具的审验报告是否使用防伪标识,是否按要求对出具的鉴证类业务进行业务报备;

4、是否存在承办与自身规模、执业能力、承担风险能力不匹配业务的问题;

5、是否存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承办业务的问题;

6、是否存在采取强迫、欺诈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的问题;

7、是否存在恶意压价竞争,有无非法设立分支机构、支付业务回扣、支付业务介绍费等扰乱执业环境的问题;

8、会计、出纳是否分设,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是否经过全体股东(合伙人)讨论审议通过;

9、是否及时、足额提取、缴纳了医疗、养老、失业保险金,是否按规定提取了职业风险基金,是否按规定缴纳税款;

10、注册会计师是否有挂名签字、兼职执业等行为;

11、注册会计师是否有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2、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的行为;

13、注册会计师是否树立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在审计中保持了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是否有效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是否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和保存了审计工作底稿。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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