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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监局着力推进金融振兴

出台8个方面30条意见

本报太原6月13日讯(首席记者 崔晓农)6月12日,山西记者从山西银监局获悉,银监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局着进金推进金融振兴,力推该局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金融振兴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融振意见》,共8方面30条。山西

在改进市场准入管理方面,银监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局着进金实行网上受理,力推承诺办结时限。融振优化机构网点布局,山西允许各类商业银行一次申请设立多家支行。银监取消部分许可事项审批,局着进金包括社区支行筹建,力推自助银行设立等实行报告制。融振大幅度精简行政许可会议审议事项,简化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和部分高管任职资格审批流程。

在加快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方面,积极推动省联社派出机构和市联社改为区域审计中心。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步伐。深化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县域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鼓励信托公司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并购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

在扩大银行业开放方面,积极引进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战略投资者。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支持设立民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商业银行和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申请设立财务公司。

在推进银行业转型和创新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确立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战略。鼓励金融创新,探索建立以投贷联动为核心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银行设立科技信贷专营事业部,支持创新资本工具,增强持续补充资本能力。

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方面,继续向下延伸机构网点,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投放,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拓宽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金融渠道。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在积极支持转型综改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用好增量,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盘活存量,改进服务,加强银行同业合作,开展银团贷款,满足重大工程和重点企业的大额资金需求。充分发挥信托、金融租赁、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作用,促进产业和金融更加紧密融合。

在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创新小微企业信贷服务,适度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缩短企业融资链条。

在全面提升银行业风险防控能力方面,切实防范化解信用风险,持续防控流动性风险,严密布防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严格阻断外部风险传染。

     

责任编辑:席沛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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