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捡到清朝“杜绝书” 上面盖着“应州之印”

路边捡到清朝“杜绝书” 上面盖着“应州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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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11:38:34

这纸“杜绝书”上加盖有“应州之印”

   晨练偶拾“文物”

66岁的杜绝书邵连城是应县退休干部。5月31日早上,清朝他晨练时溜达到应县木塔山门西面,上面看见石板路路面上有一团土黄色的应州旧麻纸,已被人踩过不知多少回。杜绝书他用脚轻轻踢了一下,清朝纸里露出几个毛笔字和红色印章。上面

邵连城捡起翻开纸,应州纸皱巴巴、杜绝书脏兮兮的清朝,中间破损,上面左边有半枚骑缝章,应州右边是杜绝书三竖排小字,两方“应州之印”及“乾隆三十二年十一月”却很醒目。清朝

百年无废纸,上面邵连城觉得乾隆距今已二百多年,也可算是一件“文物”了。到底上面写了些什么,还要盖上州官印信?他小心翼翼地把东西带回家。

顾不上吃早饭,邵连城把这“文物”慢慢展开,一股浓浓的陈纸味道扑鼻而来。这页纸约50厘米见方,右起竖写三行字,字中间用章,后面写年月,覆以印章,下书中人名字。这些内容恰好占去纸的一半。左半空白,只在边上有半个骑缝章。

   文字记载信息量大

7月7日,记者见到这页麻纸时,邵老师已经用杂志将其压平整了,绝大多数字都能辨认。全文如下:“立杜绝人杨升,缘先年卖与本家杨彦春碱厂三十亩,受过卖价小钱三千文。今又照价找杜绝小钱三千文(作大钱玖百捌拾肆文,时估□捌拾,合银壹两贰钱陆分壹厘)。另又从彦春手内分出逃地租三千四百五十文。从此永绝葛藤,再不以短价遗粮缠扰。如再妄扰,以讹诈认罪。恐后无凭,立杜绝存照。乾隆三十二年十一月,日公同人,右里二甲:魏元表、潘金格、杨得春。本里粮差赵洪福。”契约内的标点符号为记者所加。其间括号内“作大钱……”,原件是夹批于“三千文……”右旁。正文单字约1.3厘米,旁批单字不足1厘米。□是契约毁损缺字,邵老师猜测也许缺“折、每”两个字。

另外,契约中有两个字是邵老师自己估摸的。一个是“逃”,原件为“外”字加一“走之儿”边,他记得是“逃”之俗写,却不知“出逃地租”是何意;一个是“碱”字,原作是“土”旁“兼”字,在手头字书中没有查到,电脑又也打不出,他认为应换作“碱”字。

明清时期,应县民间熬碱、熬盐业兴旺,又值“康乾盛世”,拥有一片碱场,立锅熬碱,“早种晚收、白土变金”,应该算得上是富裕一些的人家。大概这位杨升先生不善经营,不守祖业,光景大不如前。前些年把三十亩碱场卖与本家杨业春,并已收到卖价,后又从买主手中分得“出逃地租”若干。今又来“找后账”,再次索要原价的十分之一。买主因他一再纠缠,于是诉于州衙。要“杜绝钱”也行,但必须立下杜绝书,从此永无瓜葛。知州询得实情,责令被告当堂立此“杜绝书”,并有同里人和本里粮差居中说和作证。

邵连城说:“曾经见过立契约人、立合同人之类提法,未见过立杜绝人。看内容,这大概如同人们口头常说的‘具干结’,即一次性了断,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做出的保证。”

从这纸“杜绝书”,我们也可以读出一些当年信息:如碱场地价、“大”“小”钱互换及与银两兑换之比例等。

   一方朱印 余字待识

对于判断这纸“杜绝书”是否为真,这方朱红色的“应州之印”可能会是一个突破口。

记者查阅《应州续志·官师·知州》得知,乾隆三十二年,应州知州是吴炳。“吴炳,进士,江西南丰县人,乾隆三十一年十一月由陕西陇州知州调任,三十四年升平定直隶州知州”。应州在清代已成散州,不领属县,而平定为直隶州,领若干属县。所以,同样是任知州,实际上是擢升。同书紧接吴炳之后记载:“张五典,举人,陕西泾阳人、候补知县,乾隆三十四年七月署任”。“署任”就是代理。代理知州既已到任,可见此时吴炳已经算离任。吴炳在应州知州任上不足三年,但颇有建树,为应州留下一部优秀的志书——《应州续志》,俗称《吴志》。

这枚“应州之印”,7.2厘米见方,边宽0.7厘米,阳文篆刻。印章从正中分为两半,右半面为“应州之印”,很好辨识,左半面好象也是4个字,邵老师请教了几位习篆的先生,也说不认识。但其布局优美,线条匀称修长,疏朗处可走马,绵密处不容针。不知当时所用何种印色,至今仍然鲜艳。

邵老师希望有关方家能帮他解开这些疑惑,也希望能给这纸“杜绝书”寻找一个好的归宿。

本报记者 王晋飞

     

责任编辑:席沛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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