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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黄河新闻网讯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9月16日消息,山西省通神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2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报起其中涉山西3起。违反

1.大同市阳高县公安局局长孙家寿等人违规收送节礼等问题。中央经查,项规2013年至2014年,定精阳高县县长助理、山西省通神问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报起局长(副县级)孙家寿,违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中央公款购买烟、项规酒、定精水果等共计支出5.1882万元,山西省通神问用于超标准公务接待;2015年春节期间,报起公款购买节礼17份共计支出3570元。违反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2015年8月6日研究,决定给予孙家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忻州市五寨县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徐彩峰违规收受礼金红包问题。经查,2015年1月至2月,徐彩峰违规收受4名就诊患者现金共计2000元。经五寨县卫生局局务会2015年5月12日研究,决定给予徐彩峰行政记过处分。

3.忻州市神池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张志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经查,2015年2月12日,张志明违规使用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回村扫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神池县纪委常委会2015年3月20日研究,决定给予张志明党内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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