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召开 山西两个集体和8名个人受表彰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召开 山西两个集体和8名个人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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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06:37:11

  山西日报记者高建华 杨文俊报道 3月19日,第届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召开,全国山西两个集体、和谐和先会召8名个人受表彰。劳动这是关系工作个集我国首次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山西受表彰的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是,太原市杏花岭区杏花岭街道工作委员会、先进西两运城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获“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集体进个经验交流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人表人受组织人事部部长孟君,彰暨太原市总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部部长白薇,开山忻州市忻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智勇才,体和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猛,表彰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会委员会劳动关系专员卫栋,第届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程晓东,全国山西丰喜华瑞煤化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张峰,省总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部部长张平平获“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23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了《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办法》,明确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每5年开展一次,以此树立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在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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